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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振农村小规模学校需走简政之道

作者:    阅读:673次    时间:5月-11, 2017 5:37 下午

储朝晖

两会期间,有代表委员在提案中呼吁改善农村小规模学校管理。朱永新委员认为,目前各地普遍实行的“县教育局-乡镇中心校-农村小规模学校”的垂直式分包分管教育模式,对小规模学校的发展造成诸多困扰和问题。

从教育生态角度看,农村小规模学校是整个教育体系的“源头活水”。因此,解决农村小规模学校的问题不仅仅是这些学校本身的发展问题,而且涉及到一个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教育良性生态能否维持。若想从整体上维护这一生态,又必须回到现有教育行政管理体系的结构上。目前形成的“县教育局-乡镇中心校-农村小规模学校”的垂直式分包分管模式,虽然方便了行政管理,但诚如朱永新委员所言,也给基层学校和教师带来了较多问题。这些问题包括有些中心校截留农村小规模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,借调村小和教学点教师等。比如,为了保障小规模学校的正常运转,教育部明确规定对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。然而,由于教育公用经费被下拨到中心校账户,中心校采取“集中记账、分校核算”的方式,有些中心校并不按规定标准足额拨付给农村小规模学校,截留村小、教学点的经费用于自我发展,导致一些农村小规模学校难以充分享受到全国性政策的全部。

此外,现在的中心校实际就是原来的乡镇教委(办)在撤销后留下的摊子,形式上撤了,约束力还在。由于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托中心校对乡镇教育实施间接管理,造成中心校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错位,难以做到管办评分离。

怎样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呢?实际上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给出了大方向,就是要建立法治政府、服务型政府,切实做到简政放权。依据这一精神,改变的关键在于依据以人为本的逻辑设置县域内教育管理结构,这个结构的核心是学生,结构的形式从纵向的“树结构”转变为立体的“果结构”,教师、学校管理者和县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都要围绕学生学习的需要设置,并把这一设置放到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标准化学校建设中去。把学校管理功能重心下放到学校内部,包括小规模学校内部,让他们自主办学,自主管理,自主评价,成为一个职能相对完善的教学、管理、评价组织。这样一来,县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之间的专业管理事务将大大减少,完全可以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承载信息传播功能。

基于享受义务教育机会人人平等的原则,所有学校之间不论大小也是平等的,用一所学校管理另一所学校本身就很难做到机会和权利的平等,这种基于行政中心的逻辑建立起来的管理模式必须改变。

从整体分析,减少学校间的行政层级不只是降低了教育的行政成本,也是对师生的有效放权,让学校有更大的自主空间,让小规模学校建立自信。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解决基层学校动力不足问题,从而激活中国教育整体生态的“源头活水”。(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)

《中国教育报》2016年3月12日第2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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